咨询热线:0898-08980898
更新时间:2024-10-15
4月15日,从东营市经信委了解到,为前进化工产业安全性生产转型升级,更进一步规范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报》,我市制订《东营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类的投资项目,均需遵循规定中的原则。 据理解,本规定只用作以下三类化工项目,Ⅰ类项目为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与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化工生产类项目,Ⅱ类项目为25-29大类中除Ⅰ类项目外的其他化工生产类项目与国家部委列明科化工行业的生产类项目,Ⅲ类项目为化工存储、经营、运输等化工非生产类项目,还包括化工生产类项目的非生产性设施设施类项目、轻烃车站等油气田设施类项目。
专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投资时,须要遵循先进性、安全性环保、绿色化、智能化、园区简化这五大原则,其中,建设化工项目必需归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容许类;项目建设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设施建设安全性、环保、消防设施;希望项目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新型、高效、低碳的节约能源节水工艺,增大节能减排力度,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希望发展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替代进口,工艺与技术、装备水平都*的项目。 在投资规模上,Ⅰ类项目中,应以仍然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高于3亿元(不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改建危化品项目,Ⅱ、Ⅲ类项目不不受投资额容许。 除此之外,规定中还制订了项目布局与管理等涉及内容。
本规定自2018年4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
本文来源:十大靠谱外围买球网站-www.lsltjz.com